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有資格擔保的新西蘭公民的子女以及某些親屬孤兒可以申請子女類移民簽證入境並永久居留澳洲。
來自海外的子女無法自動取得澳洲永久居留權,因此他們必須提交簽證申請,通過我們的審理並符合所有法定條件後方可獲得簽證。
子女類(永久簽證)(101或802類別)
適用於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或有資格擔保的新西蘭公民的海外親生子女、收養子女或繼子女。
領養類(永久簽證)(102類別)
申請人現居於澳洲境外, 並已與澳洲公民、居民或合資格的紐西蘭人訂婚, 並計劃在短期內與該人在澳洲合法結婚。其未婚夫妻必須為澳洲公民,澳洲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新西蘭公民。一旦結了婚,簽證持有人將被視為有意向在澳洲永久居住。
未獨立子女類簽證 (445類別)
適用於父母持有臨時伴侶簽證並且其永久伴侶簽證正在處理過程中的子女。擔保人必須是曾擔保該孩童家長的同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