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7 顧主擔保工作簽證
library_books482簽證 (Temporary Skill Shortage Visa; 前 457簽證)
III) 僱主提名(Employer Nomination Scheme) - 186 簽證 (五年永久居留簽證)
告示
1. 從2017年7月1日起,年齡上限由50歲調為45歲 (Direct Entry stream)
2. 2018年3月起,申請人的職業必須列於MLTSSL表上。申請人須履行在受僱的公司工作三年
3. 從2019年11月16日開始,將改為494簽證,申請人按照簽証規定於偏遠地區的雇主工作滿三年,加上原雇主的繼續擔保,便可以申請進一步的永居簽證 (191簽證)
供合資格的澳洲僱主可以僱用經海外而來的技工/專業人士。對僱主及申請人的要求較482簽證高,因此有些海外人士或澳洲當地的海外畢業生須先申請482簽證,當達到相關要求後,再進一步申請186簽證
僱主
生意合法性 | 已經合法地在澳洲經營生意並遵守一切有關的澳洲法例及移民法(沒有過往不良的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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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記錄 | 對於公司或經營者均沒有反面的報告 |
員工訓練 | 已經有一套在職訓練或員工培訓計劃並符合移民局要求對員工的訓練計劃 -若公司每年的營業額少於澳幣一仟萬, 須為每名海外員工繳付一次性$3,000澳元的徵稅 -若公司每年的營業額多於一仟萬, 須為每名海外員工繳付一次性$5,000澳元的徵稅 |
職位空缺 | 對於將獲擔保的雇員及其空缺具真正的需要 |
聘用 | 提供雇員長期並符合移民局要求的聘用 (全職,最少兩年期,職位列於 MLTSSL / STSOL 及達到 Market Salary Rate 等) |
申請人
年齡 | 50歲以下 -若經457簽證 (2018年3月前入表) 45歲以下 -若經直接申請/ 勞工合同 (某些職業可獲豁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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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 | 申請人已經被符合資格的澳洲僱主提名 |
資格 | 入表前必須持有3年相關工作經驗 |
英語水平 | 最低IELTS 6.0 x 4 (註:某些職業及某些條件下可獲豁免) |
僱主 | 符合並持有相關的註冊及牌照 |
健康及品格 | 通過身體檢查及無犯罪紀錄 |
其他 | 若沒有合資格的澳洲僱主聘用,申請人可以經 The Skill Select 的 EOI,或有機會被澳洲僱主或省政府擔保 |
備註 | 1. 從2017年4月19日起,24個職業只能被位於指定的“偏遠地區”僱主擔保 2. 從2017年7月1日起,年齡上限由50歲調為45歲 (Direct Entry stream) 3. 2018年3月起,申請人的職業必須列於MLTSSL表上。申請人須履行在受僱的公司工作三年 |
申請途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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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Agreement Stream (勞工合同) | |
僱主 | 僱主與政府洽談所需凡技工/專業人士以解決大量的勞工短缺,因而制訂出相關的 Labour agreement 或 Regional migration agreement |